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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提前介入调解创佳绩
作者:三原法院 孙房房  发布时间:2008-11-20 08:30:3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三原县法院认识到人民陪审员了解民意,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较为认同,易接受他们的劝导和解释。同时,人民陪审员拥有一定范围的社会资源和法官所不具有的亲和力,一般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群众认可和信赖度较高,陪审员参与部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有助于钝化社会矛盾,有利于更好地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相衔接。

  于是,该院积极尝试让陪审员提前介入诉讼,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不同岗位的条件,根据不同的案件,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如对农村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邀请来自农村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邀请从事农村妇女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调解,弥补了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促进了民事案件调解率的进一步提高和保证了案结事了。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使诉讼纠纷得到完全彻底的化解,当事人双方满意,更重要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宣传了法制,教育了群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矛盾和诉讼纠纷。

  经过近一年的大胆尝试,办案人员和陪审员密切配合,现在该院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的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民事案件调解率持续上升。截至10月底,该院3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案件67件,调解成功率90%,且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因当事人不服判决而上访,真正体现了“还法于民、构建和谐”双向目标。
责任编辑: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