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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院强化措施 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
作者:安康中院 许波 党英明  发布时间:2008-11-26 16:02:25 打印 字号: | |
  石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石泉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鼓励全民创业等四个试行办法规定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强化措施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

  一是依法受理外来投资者和自主创业者起诉的各类案件,优先审查、立案、送达和审理。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立案,及时移送业务庭审理,对急案、大案,实行节假日预约办公。最大限度地保护外来投资者和自主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于涉及招商引资和自主创业的案件,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三是严格依法纠正各种侵犯外来投资企业和自主创业者经营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外来投资者和自主创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健康、诚信的投资、创业、旅游环境。四是对涉及招商引资和自主创业案件的执行,积极采取措施,尽力在法定期限内执结。设立假日法庭,优先执行涉及旅游案件,确保游客利益得到及时实现。

  该院还为石泉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免费法律顾问,增强自主创业者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以此增进外来投资者和自主创业者对石泉投资环境的认可和继续投资的信心,提升法制与道德修养。该院在燕子洞等四个风景区设立广告牌,公布法院及景区所在地人民法庭的值班电话,承诺全天24小时为咨询、诉讼的游客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该院依法保护蚕农利益,坚决制裁出售假种苗等坑农害农行为。严格按照《物权法》支持涉及公共利益和城市重点建设需要的征收、征用行为,严格执行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确有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责任编辑: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