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铜川中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用群众开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让司法的阳光普照千家万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一、全面宣传动员,明确目标任务。
省法院关于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决定作出之前,铜川中院即配合省法院研究室召集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资深法官和各界群众,通报了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方法,充分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与会同志的一致肯定。省法院《关于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改革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下发后,该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郭云龙院长为组长、张力、杨纪禄、赵彦津三名副院长为副组长的“五进”活动领导小组,由研究室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联络、情况通报、督促检查、总结经验等日常工作,并于8月初召开了动员大会,下发了活动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各基层法院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使次项活动有条不紊的全面展开。
二、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工作实效。
按照“五进”活动的要求,该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的具体情况,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案发地调查取证,调解审理。如王玉林与许华北财产损害赔偿一案,因王烧麦茬时将硷上许家16棵苹果树烧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王赔偿许4000余元,许不服上诉。二审中,民一庭庭长阴广儒带领主审法官梁勇两次深入印台区印台乡崾岘村果园现场察看,查明果树烧伤属实,造成一定损失,但果树并未烧死,损失有限。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兑现,村干部和在场群众对中院法官这种实事求是、不怕麻烦的工作作风反响良好。胡爱华与王桂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双方意见差距较大,诉讼中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二审判决书送达后,王桂珍对判决结果有意见,带其年迈的公爹和腿有残疾的父亲等多名亲属两次到法院闹访,情绪激动。民二庭副庭长周少英作为本案审判长亲自接待,耐心听取来访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意见,给其解释判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促其服判息诉。但来访人不听解释,而是提出了解决纠纷的新意见。周庭长没有气馁,又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反复劝解,胡爱华也同意协商后,办案法官与上访人一起,冒着严寒到当事人驻地印台区红头镇现场察看正以房屋现状,经过三次艰苦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王桂珍腾出争议房屋,胡爱花退还购房款,法官监督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都比较满意。审监庭在审理李云周与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医疗纠纷一案中,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专业人员和政法委领导参加,并征求了医疗专业人员和旁听人员的意见。在调解中,经辩法析理,李云周主动接受法院的处理意见,表示感谢党的好法官,感谢党的好政策,今后不再上访。在征求北京居民李震上访其弟李磊诈骗案处理意见中,李震向中院审监庭填写的征求意见表中对铜川中院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依法办事原则和司法为民精神予以赞赏,特别是在保护外地当事人权益方面,能够依法、依情、依理,看到铜川的司法环境是好的,有利于社会和谐,体现出人文关怀。印台区法院在处理31户居民诉铜川市众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一案中,31户买房群众因为交了钱但不能按时拿到房地产公司承诺给办理的房产证,将房地产公司搞上法庭。由于这些住户均为退休、无业群众,以前曾经因为房产证等事情由过堵路、群体上访等行为。印台区法院非常重视,诉前就派立案庭同志三次下社区、下企业了解情况并做好调解疏导工作。立案后,主管院长胡振华带领审判人员一方面多次分头到相关企业协调座谈,另一方面深入社区到住户家中了解情况,安抚群众,引导他们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来解决。审判人员的真心诚意和敬业精神最终赢得了31户的信任,也打动了持观望态度的其余上百户群众,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群众上访,涉诉群众对法院工作非常满意,一审结束后自发集资给印台法院送来一面镜子表示感谢。据统计,铜川两级法院“五进”办案740件,占审执结案件总数的36%,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到案发地审理案件713件,邀请、征求旁听人员一件839人次,社会人员参与调解结案242件,做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结合“五进”活动,做好法治宣传。为了把“五进”活动推向深入,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和“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活动,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六百一十”活动即走访百名群众代表、调解百件民事案件、展评百份裁判文书、完成百篇调研报告、组织百名法官参观、评比十佳法官,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要求法院领导干部、法官干警走出办公室,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和群众,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一致肯定。宜君县法院录制宣传磁带5盒、印制宣传资料4000余份、群众联系卡300余张,对每个庭室的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要求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4次,深入5户农家。院长、副院长、庭长带头担任审判长就地审理案件不少于2件,同时明确了各自职责范围,工作纪律,健全考核机制,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耀州区法院积极加强与地方武装部和驻地武警、解放军的联系,成立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两次为武警和解放军官兵进行法律咨询、法制辅导,帮助军人提高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军营建设。中院在编发专题简报的基础上,在《铜川日报》开辟了《法庭内外》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栏目,并利用电视、广播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法制宣传74次,旁听人数达8724人,解答法律咨询2704人次,审判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15人,做法制报告2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0余人,法制宣传稿件被采用81篇,扩大和延伸审判的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铜川”建设。中院刑一庭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召开公判大会,主管院长张立亲自宣判,对两起贩卖毒品案件5名罪犯全部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死缓,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发生。10月17日,中院刑二庭在耀州区楼村派出所召开帮教会,公开宣判一起涉及3名青少年犯罪案件,并现场落实监管帮教责任。孙某的父亲非常感谢法院给了儿子重新做人的机会,他说:“自己曾担任过村干部,经常帮别人调处纠纷,却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儿子,真是失职。儿子犯法后,刚结婚的媳妇回了娘家,儿子的岳父又病危去世,搞得家里十分被动。判处缓刑,不仅教育了儿子,而且挽救了儿子的婚姻。今后,我要对儿子严加管教,让他开着自家的机械耕种,自食其力,安心过日子”,3名缓刑犯也明确表态,不辜负法院和派出所领导的殷切期望,坚决认罪服法,自觉服从帮教,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做法被市综治委总结推广。中院刑二庭对审理的1661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进行裁前公示和公开宣判,并对91件有反映的案件,深入崔家沟监狱6个监区,逐案听证,做到了公开公正,监狱领导、管教干警和服刑人员反响良好。在审理政策性破产案件中,中院院长郭云龙亲自与市国资委联系协调,主管院长杨纪禄深入企业现场督促指导,迅速启动破产程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精兵强将,加班加点工作,按期审结企业破产案件 9件,依法处置债权债务,妥善安置职工12914 人,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实现了“无震荡”破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为7所中小学校上法制课9场,发放未成年人维权资料1100余份,帮助5名未成年缓刑犯重返校园,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全市两级法院组织案件回访178人次,征求群众反馈意见40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不足,向公安、土管、教育、房管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6条,落实13条,做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认真督促检查,总结工作得失。
审判工作“五进”活动以来,中院组织进行了两次检查,整体情况进展顺利。总结推广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如中院把“大学习、大讨论”、“改进作风、树立形象”、“继续解放思想、谋求更大发展”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推出“六百一十”新举措,使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互相促进;耀州区法院丰富载体,突出特色,开展了“法官进社区、司法促和谐”、“进百企、进百村、进千家”大下访、大调研和“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子”活动,使“五进”活动更加深入;印台区把“学习胡振华、争当好公仆”活动结合起来,力争实现区委提出的“心贴心、面对面,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目标,受到区委通报表彰。为了便于社会各届监督,宜君县法院全面推行“三卡”制度即立案告知卡、公开承诺卡和审判全程反馈卡,对此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为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建起了一座心灵沟通的桥梁,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与理解,从而使一些棘手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同时,也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不足,如巡回审判开庭不够规范、征求旁听群众意见没有记入笔录、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对接不够及时等,把“五进”活动作为一项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总结完善并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极大地密切了人民法官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矛盾和纠纷,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市委、人大、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评价,有力的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