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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加强诉前财产保全 力促案件顺利执结
作者:西安碑林区法院 贾曼莉  发布时间:2009-02-16 09:23:48 打印 字号: | |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立案庭强化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加强与审判、执行部门的衔接配合,有效地促进案件顺利审结,缓解了执行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日前,碑林法院立案庭对进行诉前保全的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2006年保全后的案件调撤率达70%,2007年保全案件18件,调解结案10件。2008年保全案件23件,调解结案12件。该院立案庭试行建立了诉前保全案件与立案调解案件相结合的制度,对此类保全案件加强调解力度,力争保全、调解、执行环环相扣,并且实践证明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办理申请人为昆明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申请人昆明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昆明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银行存款及房产,在按规定进行案件保全后,该院立案庭法官认真审阅了诉讼材料,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没有很大争议,只是在还款时间与方式上存在矛盾。于是,法官针对此问题,在保全完案件后即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立即召集双方进行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愿再耗时费力的心理,承办法官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星期后,申请人顺利拿到了追了三年的货款。 “我们耗时三年的纠纷,法官只用半个工作日就化解了,真是太了不起了!”提起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至今仍感叹不已,申请人昆明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写来感谢信称,他们是第一次到西安来代理诉讼,通过这次保全、立案调解,亲身感受到了西安法院不亚于上海,深圳的办案速度与水平,也体会到西安法官一心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作风,对碑林法院的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均表示满意。

备受瞩目的广告牌砸伤路人要求赔偿一案,该院立案庭也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推动了案件的进展,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伊始,碑林法院立案庭诉前保全案件已保全近8件案件。08年全年,该院立案庭通过保全、立案调解,优质、高效地处理了近20件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涉诉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种保全后调解的案件克服了诉讼难,尤其是执行难的困难,可谓“一举三得”,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