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康两级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清理积案,不断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安康法院清理出的29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及433件“六类”重点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全面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
为了确保清积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安康两级法院通过认真清查,共清理出历年来中止执行、发放债权凭证、未实际执结的三大类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292件,涉案标的1943万元;重点案件433件,涉案标的2348.26万元。对于清理出的积案,法院执行人员认真进行核对,做到有卷宗、有清单、有台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安康中院先后4次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局长及主管院长会议,安排部署清积工作。安康10县(区)法院也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执行专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清积工作组织领导得力,职责任务明确。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安康两级法院针对造成执行难的内因和外因,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拓思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深入分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首先,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安康中院党组研究制定了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明确了各党组成员分片包抓县区和督办的重点案件。各县区法院也建立落实清积活动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第二,明确重点,领导包案。对于重点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院领导对所包案件亲历亲为,尽职尽责,确保执行到位。第三,明确目标,定期通报。两级法院实行清积工作排名通报制度,每半月通报一次清积进度,及时总结清积经验,督促清积进度。
安康两级法院以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统一执行案件结案标准、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认真落实执行专项救助资金,全面强化执行专项活动调研、宣传和考核考评等一系列重要工作,成立由安康市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安康中院院长等人任副组长以及17个市级单位为成员的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执行工作国家威慑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集中清积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执行专项活动结束后,安康两级法院对已执结的全部执行积案认真进行了卷宗整理,对于存在问题的执行案件,两级法院进行认真整改,切实做到手续完备、装订规范。经过省法院核查和复查,已执结案件全部被评为“合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