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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逐步确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作者:山阳法院 李杰  发布时间:2009-07-08 11:07:00 打印 字号: | |
  执行难问题一直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了解决执行难,山阳法院联合山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山阳县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在全县范围内下发了《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题,该院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不断完善法院内部解决机制,严把立案关,坚持立案调解,全面实行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始终,坚持巡回办案,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竭力化解各类纠纷。同时,该院在审判兼顾执行、执行和解、行政协解、发挥陪审员职能、司法建议职能等方面下功夫,努力促进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注重培育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在为民调组织培训指导的同时,在各乡镇、各村居配备人民法庭工作联络员,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同时,该院还不断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因不当履行或消极履行职责干扰、影响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形发生。

  自去年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420件执行积案中,有财产执行案件和重点执行案件68件已于今年2月底全部执结,其余352件执行积案中,已执结268件,执结率为80%。今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56件,截止7月8日已执结144件,执结率为92%,基本实现执行工作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