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铜川中院把审判工作进学校作为“五进”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中院认真落实安东院长在宜君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审判工作进学校活动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主管院长张力带领刑一庭和研究室负责人对全市法院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进学校活动进行了检查指导。为了促进此项工作,中院成立了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和合议庭,进一步夯实了责任。据统计,全市审判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15人,做法制报告2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0余人,聘请团委、妇联和教育局干部担任陪审员10人,参与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4件,审判“五进”活动的做法先后被《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铜川日报》、铜川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法制宣传稿件被采用11篇,扩大和延伸了审判的社会效果。
宜君县法院实行法庭包乡镇、法官包学校“一包一”法院学校联手结对制度,刑庭庭长张粉楼主动和县一中联系,制定了法官进校园计划,每学期为学校做一次法制报告,结合自己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和对子女教育的经验,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棋盘法庭深入棋盘中学,调解处理了学校因食堂与承包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主动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五里镇法庭针对一起校园非诉伤害案件,三进五里镇中心小学,与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和学生面对面交流,以案说法,依法析理,同时举办青少年合法权益讲座一次,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耀州区法院各业务庭共为柳林中学、陈家山煤矿中小学等学校上法制课5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刑庭对审结的16名未成年人罪犯,均与其家长或所在学校、社区签订了帮教责任书,与其本人签订保证书。同时,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的联系,帮助5名未成年罪犯重新走入校园。对受理审结的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对两名未成年人犯均处以缓刑。该院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对青少年“德法教育”和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王益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帮助指导王家河中心小学设立模拟法庭,在学生中精选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全校师生中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印台区法院在审理芦某、刘某等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中,主动邀请区政法委、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参加旁听,虚心征求判决意见和建议,并在缓刑期间定期与公安机关及家长进行考察回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