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渭滨区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重视和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在做调解工作的同时兼顾执行,提高履行兑现率,促使当事人当即履行或短期内履行。今年上半年,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7.3%,两个基层法庭调解率为72.1%,其中高新法庭调解率为81.9%,全院调解的民事案件当即履行率53%,一周至半月时间内短期履行兑现率75.7%。
该院法官在案件调解中,结合实际,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既有利调解又能促使履行的方法,如调查被告财产状况以确定和掌握其履行能力;给予合理履行期限给被告以人性化关照;附加违约条款给被告以制约;让双方熟知的中间人担保督促履行等。同时,该院还从制度上鼓励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并促使当即履行,凡调解并当即履行结案的,案件评查时一律评为一类案件;审判业绩综合考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岗位责任制考评给予奖励。对于已排定开庭日期的案件,办案人员因调解需要推迟开庭时间的都给予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