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进一步拓展调解领域,完善调解制度,形成了全院“重调解、兴调解、抓调解”的工作格局,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08年该院民商事调解率为79.84%,2009年民商调解率为81.12%。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连续两年为了100%,而且实现了审结率、调解率、执结率三个100%的好成绩。
一是坚持教育为导,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经验事迹感召人,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学习理解“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理念,是高效益审判的理念,是高水平司法能力的理念。从而,使法官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调解优先”,使“调解优先”原则成为法官干警审判工作中首先方式。
二是坚持立案调解,牢固树立公正高效理念。为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及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立案庭设立了立案调解室,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的资深法官担任调解员,对案情简单的案件随立随调,力求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些心、少误一天工。通过立案程序“过滤”后,对符合该程序能调解的案件,依法公正高效调解结案,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立案调解室共调解案件16件,占民商事调解案3%。
三是坚持全程调解,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理念。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目的。该院始终坚持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个节点上。在立案后组织开展庭前调解,在审理阶段开展“诉中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在执行阶段开展“执行和解”。同时,将“调解优先”原则延伸到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中,使大量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得到了调解结案,而且实现了审结率、调解率、执结率三个100%的好成绩,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目的。
四是坚持巡回办案,牢固树立人民司法理念。近年来,该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把审判工作当做父母交办之事来办”,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坚持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借助群众的力量促进案件调解。同时,积极开展“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教师、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参与案件调解,并且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成了大量的案件得到调解,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据统计,该院自2008年以来,共开展“五进”活动审理案件148件,其中调解结案136件,调解率为91.9%。
五是坚持制度创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制度创新,是促进调解工作的动力。该院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每年年初都要认真调查研究新的调解考核指标,量化到庭,责任到人,坚持每月考核、每季讲评、每半年总结、年终奖评的考核机制。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重奖,对工作滞后的,不能评为先进,并且予以处罚。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利用“法官讲堂”,向全院法官干警传经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法官干警调解司法能力,促进了全院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