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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调解 案结事了
商洛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系列报道之四
作者:商洛中院 福秦 翠鹏 张莉 琳琳  发布时间:2009-08-31 08:01:37 打印 字号: | |
  青铜中心法庭现有法官及工作人员4名。近年来,该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2006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 287 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48件,调撤率达86.7% ,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主要做法是:

                        提高认识 完善制度

  随着西康铁路和西康高速公路建设的进行,各种社会利益相互交织,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部分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既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也对审判工作产生了一定压力。该庭借鉴其他法院的工作经验,逐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重判决、轻调解,重举证、轻调查的观念,不断增强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的自觉性。从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入手,为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推进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该庭从2006年开始,确定案件调解撤诉率必须达到85%以上,案件的自觉履行率要达到85%以上。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将调解工作目标纳入到法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全工作管理机制,对每起案件在庭审各个环节都规定具体的调解时限和措施。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解决争端。

                        强化服务 加强宣传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该庭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设立投诉站,方便群众诉讼。2004年以来,法庭共在投诉站审理案件79件,处理纠纷53件。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便民服务。在辖区积极推行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夏收和秋播期间,开设农忙法庭,将开庭时间错过农忙时节,安排在下午或者晚间进行。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该庭三名法官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村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抓住重点 化解纠纷

  抓住诉讼关键环节。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的全过程,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力争调解结案,化解矛盾纠纷。如姚某诉汪某健康权纠纷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情绪非常激烈,审判人员采用“背靠背”式调解,讲解法律知识,再以亲情打动双方,使该案没有开庭就得到调解解决。

  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亲属及其代理人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如田某与谢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一案,开庭前邀请村、组干部、土地管理部门、当事人双方到场积极参与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提高办案效率。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缩短办案的周期,及时消弭矛盾。近年来,该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6%,庭前调解案件占审理案件总数的45%,当庭调解占案件总数的36%,庭审后达成调解协议的占案件总数的7.5%,西康铁路和西康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率、执结率达100%。

  青铜中心法庭在2008、2009年先后被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执法规范化示范岗位”,被市中院授予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