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是毛主席给马锡五同志的题词,也是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商南法院坚持走群众路线,赢得了群众的信赖与支持,连续三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倾听群众意见,妥善处理案件。今年8月份,被告张某等4名初中学生抢劫案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学校教师等各界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各界代表针对被告的实际情况,各抒己见,对张某等4名被告深表同情,一致建议给予从轻判处,合议庭采纳了这一意见,对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缓刑。新学年开学,4名被告人又重返校园。湘河法庭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征求意见,并邀请群众参与调解,使这起可能引起群众上访的案件得以调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富水法庭坚持每案必到发案地走访群众、村组干部,案件调解率不断上升,达到87%,三年来未发生一起上访案件。
实行“阳光审判”,接受群众监督。该院将6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汇编成书,立案时让当事人浏览,并将各庭职能、案件审判流程、审判人员信息挂在醒目位置,让当事人对照有关规定和具体对象实行有效监督。同时开通法院网站及时公开裁判文书,广泛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实行“阳光审判”,极大地促进了该院规范化执法建设,杜绝了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爱民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在开展“政法机关领导爱民大走访”活动中,该院院长宋涛深入县信用联社,了解到信用联社原委托的29名信贷员终止委托后因索要工资长期缠访的情况后,指派民一庭进行巡回审理,调处27件、判决2件,使这一群体缠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边远乡镇白鲁础和十里坪进行走访,共走访群众200余户,慰问贫困群众30余人,发放慰问金和物品4000余元,排查并妥善处理各类案件纠纷11件,到学校讲法制课4场次。
灵活司法,切实保护群众利益。该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没有将案件塞进档案柜等待时机,而是主动走访了解寻找时机,通过做被执行人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采取让亲朋好友担保贷款或垫付的办法,使17件久拖未执行的案件圆满执结。在执行一起拆除非法建筑行政非诉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在得知被执行人购回21头菜牛无处圈养的情况后,办案人员积极与镇村组织沟通协调,经本人申请,镇村同意,将违法建造的房屋及大门楼改建成牛圈,既保持了土地农业用途不变,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燃眉之急,扶持了畜牧业发展。被执行人非常感激,主动拆除了院墙等其他违法建筑。
转变作风,及时解决矛盾纠纷。该院各审判庭、法庭积极开展“五进”活动,成立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8个,坚持携卷下乡巡回审理。只要有当事人来访来诉,及时接待及时处理。执行局全体法官在清理积案过程中,放弃周末休息,连续加班两个多月。只要有被执行人的线索和消息,立即出动,经常加班到深夜。积案清理工作进度快,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