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铜川中院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群众的“三访”制度,并逐步形成了规范化、经常化机制。
集中接访制度规定,每月的第一个周二为全市法院院长大接访活动日,铜川中院、各基层法院和新区审判庭都安排一名领导到中院集中接访,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每月另外安排一天时间组织领导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制度规定,由各院信访接待室筛选有一定难度、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详细汇报案情,研究解决方案,由法院领导决定预约时间、地点,认真接待,协调解决。带案下访制度规定,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带案下访不少于6次,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带案下访不少于12次。
同时,配合“三访”制度,该院还创新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首接负责制,即首次接待领导从初次接待信访人到彻底处理信访问题,不能推诿,一抓到底,直到信访案件终结;二是领导包抓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制度,即市中院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法院,负责联系法院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三是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信访案件,由领导包案,落实专人,明确处理期限和责任;四是领导信访事项研究制度,即中院党组每月听取一次信访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信访问题,每季度通报一次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情况,年终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据悉,2009年1至9月,铜川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共接待群众来访106次156人,预约接访群众24人次,带案下访群众58人次,领导“三访”取得了良好效果,协调解决信访案件36件,受到市委、人大、政协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