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人民法院位于陕西省黄龙县广场东路南侧,占地359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总投资560余万元。整个建筑按智能化大厦的目标设计和建设,设计合理、美观大方、功能齐全。设有防盗、消防、通风、互联网等多个系统,内设视频会议室、多功能厅、党员活动室和大、中、小审判庭等。在大楼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方便当事人、方便审判、便捷高效、合理利用空间的原则,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和便民、利民、亲民的现代司法理念,是一座现代化审判大楼。
黄龙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法院内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法警大队、纪检监察室;下辖1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县法院共有干警33人。法院党组成员共有5人,现任党组书记、院长冯向宁,副院长高凤琴、魏宏章,政治协理员吴龙,执行局长汲小伍。
近年来,黄龙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被省高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并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执行工作也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前列,被省高院评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连续5年案件质量目标考评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为黄龙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