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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表彰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12-29 08:47:49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央政委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2007年以来,全省政法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规范政法机关执法行为、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抓手,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和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环节,广泛开展了以案析理、评查案件、执法档案、执法公开、网上办案等活动,以公开促进规范,以典型引导规范,以制度保证规范,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整体执法水平,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示范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共树立了57个省、市、县三级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三年来绝大多数示范单位能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在行业系统和当地政法机关起到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为了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引导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经省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命名的在为期三年动态考核中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48个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予以表彰授牌。希望受表彰的示范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省政法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2007年、2008年、2009年)

  法院系统: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凤翔县人民法院郭店法庭

  永寿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

  三原县人民法院嵯峨法庭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

  宁强县人民法院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大荆法庭

 (其它内容略)
责任编辑: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