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暴力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给师生、家庭带来无尽痛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中央、省委先后紧急召开综治维稳工作会议,部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肩负起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已经发生的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要提前介入,尽快熟悉案件情况。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要严格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把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快审、快判,以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同时,要深挖作案动机,深入分析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防范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提高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妥善办理涉及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幼儿园教育设施建设等与教育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要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5月底6月初,要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震慑犯罪。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依托审判工作,从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中,深入排查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防止重新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预防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深刻分析发生在学校、幼儿园恶性事件的成因和教训,认真总结规律和特点,根据需要,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制意识。要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组织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活动,加强自身工作的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开展法官下基层走访活动,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诉求合理合法的要尽快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生产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协助帮助解决,坚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而酿成极端事件。
三、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防止因司法不公不廉、执行不力、作风粗暴引发当事人上访,或者心理扭曲采取极端措施。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工作,提高调解效率,注重调解质量,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激化。要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对那些属于属地管理的涉法涉诉老户及上访人,要逐一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对有暴力倾向的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该稳控的稳控,该治病的治病,对违法闹访的,该处罚的要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各级法院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要高度重视庭审安全,加强安全警卫保障,配备使用安检设施,维持良好的庭审秩序。要努力消除调查案件、提审犯罪嫌疑人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要文明接待群众来访,怀着深厚感情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谨防当事人喝药、自杀或者伤害接访法官等意外事件的发生。要及时排查影响机关安全的隐患,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档案、枪支弹药、信访场所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机关和法官干警及亲属安全。要切实加强各级法院的领导带班和节日值班工作,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通过严格公正的审判活动为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提供法制保障。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要切实承当起领导责任,强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预案,依法认真处理好涉及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各类案件。对于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危及学校、幼儿园等重大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