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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受好评
作者:金台区法院 宫建军  发布时间:2010-06-09 10:35:57 打印 字号: | |
  • 石油中学法制讲座现场
  • 实验中学法制讲座现场
  • 铁四小法制安全报告会现场
  陕西法院网讯 为给孩子们一个安全、祥和、健康的成长环境,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延伸作用,派多名法官走进各中小学校,就如何应对校园突发暴力事件以及青少年犯罪预防等问题,向广大在校学生进行法制讲座和心理辅导,受到了各界好评。

  在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中,法官们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阶段,确定了不同的宣讲内容和方式。考虑到小学生们的认知能力较差、接受能力较强、思维方式简单等特点,法官们把讲解的主要内容集中在面对突发暴力事件时,应当学会保护自己,如何尽快脱离危险。向孩子们详细讲解了逃生时应当选择的路线、采取的姿式以及相关注意的事项,并且现场进行了示范。此外,法官们还就平时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结合一些案例进行了讲解。最后,考虑到小学生的辩别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问题,法官们又着重对他们进行了心理辅导,避免暴力事件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产生负面影响,受到了家长、老师的赞许。

  另外,针对目前未成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状况,法官们把对中学生讲座的重点放在了如何关爱自己、远离犯罪上。以讲析亲手经办的案件入手,向学生们讲解了从如何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避免校园内部暴力问题;如何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问题,有效防范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伤害;如何正确交友和与社会交往,避免因为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避免受书刊、网络、影视等媒介上的不健康内容影响,而使思想出现偏差;如何安排自己的课余生活和文体活动,避免因为迷恋网吧以及出入不健康场所而导致犯罪或成为被侵害的目标等等。中学生们对法官的讲解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听讲认真,反响热烈,纷纷表示要吸取案例中当事人的教训,听取法官的忠告,珍惜自己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环境,慎友慎独,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关爱自己,远离犯罪。

  金台区法院近年来一直将法制进校园活动作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在倡导社会管理创新、能动司法的大环境下,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具有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