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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法院举行新一轮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
  发布时间:2010-07-02 15:25:05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6月30日上午,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在镇安法院举行新一轮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民莲、镇安法院院长赵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副主任潘本清出席了任命仪式。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副主任潘本清宣读了任命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民莲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的24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赵院长代表该院党组讲话,他指出这次选任人民陪审员是该院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和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作法,也是该院落实人民陪审制度,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实际步骤,将对促进公正司法和该院的整体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新任命的24名人民陪审员是经过层层选拔,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成为镇安法院的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希望他们珍视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同时,对新任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深刻领会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二要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神圣权利和光荣职责;三要抓紧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民莲代表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24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指出,此次人民陪审员任命是该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她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要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用好特长,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希望新任人民陪审员要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充分发挥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工作中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人大负责,不辜负人大的厚望和全县人民的重托,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镇安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周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