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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耀州区法院 曹振军  发布时间:2010-11-22 11:35:22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18日,耀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物品肇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大厅内增设了一个由11名成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团,由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这是该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团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标志着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铜川市、区两级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和刑事审判法官、耀州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及审监庭、纪检组的法官参加了庭审观摩。

  为了开展好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耀州区法院从其聘请的司法调解联络员队伍和经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以及乡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推荐和公民自愿报名的人员中选拔出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人员200人组成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庭审前,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9-13名成员组成人民陪审团,将简要案情和适用法条打印成册分发给各陪审团成员,并向其释明法律术语。庭审后,陪审团成员召开座谈会,针对案情和认定事实积极、客观地阐明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陪审团团长总结每位成员的观点,形成一份书面处理建议书提交给审判长,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将其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

  在本案中,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被告人的供述及示证、质证、辩论意见,认真记录了涉及案情的相关重要信息。由于被告人提出证据异议需要申请鉴定,合议庭决定本案延期审理。

在庭后召开的座谈会中,人民陪审团成员普遍认为,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使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之下,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与公正,增强了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和裁决结果的心理认同,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推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也让普通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了解审判,对普及法律知识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