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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议
作者:咸阳中院 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0-11-22 16:51:34 打印 字号: | |
  • 培训会现场
  • 向人民陪审员颁发聘任证书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19日,咸阳中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议并举行了聘任颁证仪式,该院纪检组长孙兆岐、9名人民陪审员以及少年法庭审判庭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咸阳中院纪检组长孙兆岐强调,经过选任程序被聘任的9名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成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自己与合议庭成员的关系、“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发扬民主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

  会上,咸阳中院少年法庭审判长南文光和审判员刘宏刚就案件审理中常遇到的问题及庭审程序等对新聘任的9名陪审员进行了详细讲解;随后,9名陪审员就自己从事陪审工作中的疑惑与审判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培训结束后,9名聘任的陪审员纷纷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在审判中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
责任编辑:周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