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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新选任11名人民陪审员
作者:白水法院 昌海燕  发布时间:2010-12-01 09:24:09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30日,在白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任命11名同志为白水法院人民陪审员。

  此次选任陪审员工作,是白水法院根据陕西省高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白水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征得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后实施的。这次陪审员选任工作历时4个月,从8月中旬向社会发布公告,经过报名、审查、笔试、政审,层层筛选,最后报人大常委会表决并任命。此次选任的11名人民陪审员中,中共党员6名,占5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人,其中法律本科3人,1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下的7人,来自劳动仲裁、妇联、工会、信访、农民等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白水法院在这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后,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长效机制,使人民陪审员成为司法审判的裁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成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法院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推动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和谐。
责任编辑: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