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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0-12-24 08:40:45 打印 字号: | |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大力弘扬我国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精神境界及工作成果,全面展示人民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才艺,最高人民法院将于2011年5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

  一、征稿范围

  作者限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各专门法院的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

  二、作品内容要求

  本次展览分为法治篇、法院篇、法官篇。法治篇的主题是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示重大立法场景及重要审判活动;法院篇的主题是介绍法院的历史、设置、职能、作用、地位,突出当代中国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法官篇的主题是宣传当代中国人民法官的理念、业绩、形象、风采、故事等,同时也展示一些历代中外法院法官的相关内容。

  三、参展作品规格

  1.书法:以毛笔书法作品为主,篆刻及硬笔书法作品亦可。除楷书外,其它字体均需附释文。作品尺寸一般以4尺整纸为宜,横竖不限,不需装裱。

  2.绘画:作品种类不限,可配有简单的文字说明,注明作者及创作日期,其它要求与书法作品相同。

  3.摄影:用胶片拍摄,需送10寸样片和底片;数码拍摄的,需送10寸样片并以刻录光盘方式提交JPEG数据文件,数据文件不小于5MB。以上两种拍摄方式均需附拍摄日期、地点及简要说明。

  四、展览奖项

  本次展览设组织奖,并对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入展作品发优秀作品证书。

  五、注意事项

  1.作者登记信息必须真实。

  2.参展作品必须附带作者登记表(可从法院网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专题版块中下载)。

  3.参展作者须为参展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

  4.参展作者认知并同意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在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中无偿使用。

  5.所有参展作品由展览组委会留存,不予退还。

  6.征稿截稿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7.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8.展览结束后组委会将把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出版专辑。

  六、投稿方式

  作品以邮寄的形式寄到《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花市北大街9号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

  邮政编码:100062

  联系电话:010-67555953

  010-67555954

  邮 箱:wangp816@126.com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陕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