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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刑三庭赴咸阳中院指导工作并深入社区访民意、听民声
作者:省法院刑三庭 广文革 贺小娟 任永前  发布时间:2011-05-13 09:28:52 打印 字号: | |
  • 在咸阳中院座谈指导
  • 与社区群众座谈
  陕西法院网讯 省法院刑三庭在通过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的同时,不断强化对辖区法院的指导工作。继对商洛、渭南、延安中院刑事审判工作分别进行面对面指导之后,5月10日,刑三庭杨明德庭长带领分管副庭长及审判长等前往咸阳中院召开座谈会,对咸阳中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包括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咸阳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韩振习及刑一庭全体人员、咸阳市检察院、秦都区法院等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在此期间,该庭法官干警还深入社区开展了访民意、听民声活动。

  座谈会上,咸阳中院刑一庭庭长王新华首先对该庭2010年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汇报,特别对2010年至2011年4月被省法院二审发回、改判案件的原因以及目前审理情况逐案作了分析、说明,对反映出的问题从侦查、起诉、审判多方面予以剖析,并提出了切实提高一审案件质量的几点举措。接着,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就各自量刑规范化开展情况作了汇报。秦都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最早确定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截至2011年3月,已对125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规范化量刑,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现已全面展开,该院对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作了全面介绍。

  在听取工作汇报之后,省法院刑三庭对咸阳中院2010年一审刑事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通报,在反馈意见中,对该院去年一年所移送的一审刑事案件从案件数量、案件性质、犯罪形态、刑罚适用及案件被发回、改判情况等多方面作了统计分析,对咸阳中院案件质量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及为提高案件质量所做工作予以肯定和鼓励,并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其在一审中还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如在证据分析采信、案件前因认定、裁判文书论理等进行了具体指导。对于秦都区法院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好的做法,要求秦都区法院、咸阳中院及时总结,并通过组织观摩等方式在全市进行推广。杨明德庭长还诚恳希望到会人员对省法院在审理案件及其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意见。

  咸阳中院及检察机关等认为省法院此种指导方式务实高效,针对性强,反馈意见客观全面,所提问题中肯到位,对于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一审质量、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日下午,刑三庭法官干警一行来到咸阳市秦都区玉珠社区,与社区居民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法官们在说明了此行到社区的来意、介绍了省法院的审判职责及开展的“五进”活动、“三万二千”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到会群众代表畅所欲言,对省法院开展的法官“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表示欢迎,认为此项活动拉近了百姓同法官的距离,希望将此项活动长期搞下去,并就身边常见和存在的食品安全、肇事逃逸、社区治安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议法院通过审理案件等方式多做法制宣传工作,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尤其是协助地方政府加强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和对老年人自身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另外,社区到会人员还认真填写了调查问卷和调查表,并适时引导,就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涉及刑法加大对民生保护方面的新的规定如醉酒驾车入刑、入户盗窃、扒窃入罪、管制犯、缓刑犯的社区矫正及禁止令适用等作了宣讲。

  座谈会后,刑三庭法官还分别深入社区居民家中走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和对国家政策、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