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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12-15 08:56:48 打印 字号: | |

2010年,全省法院在各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着力加强法院管理和创新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涌现出了一批班子建设过硬、队伍素质良好、管理严格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为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调动积极因素,依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法院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法院决定:

给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等3个集体记集体一等功;给旬邑县人民法院等24个集体记集体二等功;给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等4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给紫阳县人民法院院长钟军高记个人一等功;给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孟晓红等33名个人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理想信念,大力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等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宣传立功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法官干警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0年度全省法院立功集体、个人名单

来源:省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责任编辑:陕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