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观”天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法院工作大有可为
作者:省法院 张 娅  发布时间:2013-03-11 09:06:22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勾勒了当前和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措施。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和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人民法院,在这一征程中必将大有可为。全省上下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正朝着建设“三强一富一美”西部强省的目标努力前进,为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人民法院责无旁贷。

  伴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法院一路走来,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发挥了守护正义、保障发展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世情、国情、社情的深刻变化,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法院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和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央和地方各级对法院工作越来越重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帮助法院解决困难问题,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使我们深受鼓舞;地方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让法院真正“挺直了腰杆”,执法办案不再为经费短缺而发愁,诉讼费不再成为经济困难群众的维权障碍,确保老百姓能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能打得赢官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让法院办案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确保了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能够得到切切实实的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看到,法院工作仍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公平正义不仅仅体现在案件实体结果上,更是表现在法院工作和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甚至是每一位法官干警的言行细节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信访不信法”问题的突出说明司法终局性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仇官仇富仇警”所呈现出的社会心理失衡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网络民意情绪化、不确定性,给法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法院怎么办?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摆着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现实课题,无法逾越,不能回避。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只要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实际,认真思考,科学谋划,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就能在全面建设“三强一富一美”西部强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有所作为、大有可为,就一定能实现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责任编辑:省法院 张 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