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3•15,人们自然而然就想到消费者维权,而随着3•15的到来,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闻报道也像“凑热闹”似的,一件件浮出水面。大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被曝光,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在日渐增强,消费者在面对各种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时,越来越敢于说不,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交易过程时还是处于弱势地位,虽然时常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被曝光,但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今年央视的3•15晚会曝光了很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记者在采访某广告公司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说“虚假广告违法成本低,收益高。如果没有遇到大稽查,是不会停播的,过几天就是3•15了,这种虚假广告会停播一段时间,待3•15过后,又可以再次播放。”这段话让我心情很沉重。这类虚假广告,以药品广告居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广告宣传力度大,并且戴着“祖传秘方”“神医”等帽子,很多人都受广告影响而心甘情愿的掏腰包,由此延误病情的人不在少数。如果说打击生产虚假药品的成本比较高,那么前期电视台在广告播放前进行仔细的审核预防,从源头上禁止播放虚假广告,是不是就不会有这么多害人的“假广告”。但为什么如此简易的控制虚假药品广告的方法却得不到实践?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播放广告会给电视台带来巨大的利益,现在竞争又特别激烈,个别电视台自然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商机;二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如果监管部门对每条广告都进行审核,对播放虚假广告的电视台予以严厉处罚,还有哪个电视台会为了一点广告费用而冒险?如果监管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又怎么会出现“一到3•15,这种虚假广告会停播一段时间,待3•15过后,又可以再次播放”的尴尬局面?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有很多,诸如制造桶装水水桶的原料质量不合格,金首饰含金量不足,苹果手机售后在不同的国家规定不一样等各种问题。这次晚会曝光了大量违法现象与违法行为,为生产者、销售者敲响警钟,也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带来了不错的效果。舆论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虚假广告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或行为仅仅起到一个警示作用,要想从根本上遏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需要政府加强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措施多管齐下。
消费者权利保护,并非只是一句响亮的口号,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完成的,而是伴随每天发生的消费活动。更需要时刻关注,一点一滴的积累。对广大消费者而言,3月15日曝光大量违法生产和销售行为,大快人心,但是在激动之后,消费者遇到的问题是否得到实际解决,消费者权益是否实实在在得到保护?
3•15不应只是具体某段时间的主题词,更应发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精神,唯有让这种精神时时刻刻落到实处,才能不违背设立这个节日的初衷,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