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凝心聚力的中国精神》,这是人民日报二论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评论员文章。官方主流媒体的连续评论,撩动了许多中国人的“中国梦”。
中国梦,人民的梦,这句话说到了每一个求实创新、奋发有为的中国人的心里。
梦想,不是空想,不是务虚,不是胡思乱想,梦想必须是坚实的,能看得见摸得着,天亮之后,仍然印象清晰,能够实现。
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自己的中国梦。所有人的梦汇集一起,便构成美好的“中国梦”。
梦,说到底,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人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个国家和民族更是这样。没有人的精神的有力支撑,就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梦,就是中国的理想。
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壮丽征程上,在改革发展的火热实践中,靠什么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创造活力?“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高度概括了中国精神的本质内涵,深刻阐述精神力量对于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意义,寓意深远、催人奋进。
中国梦,是一个什么样的梦呢?身为法律工作者的笔者以为,中国梦,一定是法治梦和文明梦。
中国梦,最重要的,首先应当是法治梦。这个梦,应该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实现,我们决不能把它留给我们的下一代,这是我们的时代责任。依法治国的目标,我们已提出好多年。可喜的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基本得到提高,全社会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正在确立。但司法改革与创新开拓中的问题仍然不少,一些行政权力部门的法治觉悟仍有待进一步改进。行政干预司法、人情风、关系风、金钱风仍然影响着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在一些涉及民生和民众关切的社会问题上,法治仍然存在空白和不足。一些地方,仍然乌烟瘴气和混乱,这些令人民群众非常痛心和不满。我们必须尽快改变这种落后状况。
中国梦,最基本的,应当是文明梦。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中国梦”,其实质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体地说,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经济越来越富裕的中国人,绝不能在文明和幸福的问题上低水平运行,绝不能总是在“脏、乱、差”和“假、大、空”中生活。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基本层次,即同属温饱阶段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第二部分是小康阶段的社会需求和尊重需求,以及最高层次富裕阶段的自我实现需求。建设一个文明、公平、和谐、友好的社会体系,让人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充分得到享受,成为社会中的幸福的一员,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关注,这是我们将要建成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精神生生不息,这是照耀我们民族奋勇前进的不灭灯塔。法治与文明之美好理想,这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必须铭记在心的“中国梦”! 鲁迅说过,“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让我们记住这一深刻提醒,同心协力,团结拼搏,在新的十年或更长的时间内快速实现这一激动人心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