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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 贵在“克己奉公,廉政勤政”
作者:西铁法院 卫应举 王周岐  发布时间:2013-03-22 14:43:05 打印 字号: | |
  举世瞩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已胜利闭幕,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讲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习近平主席明确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克己奉公,廉政勤政,关心人民疾苦,为人民办实事”。习近平主席的讲话,语气虽然平和朴实,但却字字千钧、掷地有声。这既是对全国人民的郑重承诺,也是对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克己奉公”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也是为官理政的第一要务。我国宪法开宗明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都是人民给予,不论是行政权还是司法权都是人民授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服务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以民为本,“克己奉公”。克己就是要常怀律己之心,克制不正当的欲望,放弃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奉公就是要处以公心,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将“克己奉公”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中,就是要使每一个法官都严格要求自己,用人民法官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切实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依法公平、公正地裁判案件,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廉政”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而这一切必须以“廉政”作为基石才能得以实现。廉可兴帮,贪则亡国,这是历代政权倾覆更迭的普遍规律,以史为鉴知得失。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作为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才能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中,就是要让每一个法官监守道德底线,有节操、不苟取,清白为官,干净做人,秉公守廉办案,让广大群众从每一起具体案件的裁判中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勤政”是实现中国梦的有力保障。“勤政”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勤于政事,对党和国家忠心耿耿,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尽职尽责,防止庸懒和懈怠。古人云:“业精于勤荒于嬉”,可见勤奋是成就一切事业的基础和保障,与此同理,“勤政”则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有力保障。将“勤政”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中,就是要使每一个法官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办案,把涉案的事实证据审清查明,把涉案的是非责任理清判明,让错综复杂的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让正义的天平保持平衡,不偏不倚,居中裁判。

  “关心人民疾苦,为人民办实事”,是习近平主席代表国家对全国人民的郑重承诺,人民法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要在审判工作中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为涉诉群众排忧解难,让涉诉群众能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真正感受的司法的温暖,以提升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司法的信任程度。

  “两会”确立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靠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让我们脚踏实地,立足本职,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