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风浩荡。在“雷锋纪念日”到来前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各行各业纷纷掀起又一轮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这绝对是一件令人震奋的好事!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各种错误思潮对人们思想的冲击,一股“雷锋过时论”正在威胁着雷锋精神的发扬广大。但是笔者以为,雷锋精神绝对不能每年复活三两天,雷锋精神应当成为新时代的社会公德、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闪亮旗帜。
每一个人都不会忘记南京彭宇案和佛山“小悦悦事件”对善良心灵的憾动。不知不觉中,“道德滑落”论像一场地震引发公众对人性之真善美和假丑恶的深层次思考,这是一次对拜金主义和自私自利的深刻反思!在反思的过程中,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还有最美警察、最美法官、最美乡村医生、最美环卫工、最美武警、最美消防战士等越来越多的感动中国人物为我们这个社会树立了新的人性标杆,这些“英雄”们的一次次壮举不是一种偶然,不是一种简单的冲动,它是一种人性美的自然流露,从上个世纪的雷锋到今天的时代楷模,我们的社会从来不缺乏这样的精神震憾!汶川地震等大大小小的事故中,许多平凡勇敢的救助者就是这样的榜样,无数支援西部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就是最鲜活的例证!
我们不能把弘扬雷锋精神只当作每年一次的“植树”,而应作为365行动,让一代伟人的题词成为一种高尚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成为时刻温暖人心的时代阳光!
在党的十八大和2013“两会”顺利召开的政治文化背景下,雷锋精神应作为一种新的人生理想,受到全社会的敬仰和推崇。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确实出现了一些诚信和道德问题,但远远没有达到那种“危言耸听”的地步,雷锋式的向善仍然是一种主流,是一种发自人们内心的道德和情感需求。雷锋精神是朴素而真实的,这一精神财富不可否认,亦不容置疑,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诋毁它的精神高度!孟子曾云:“人人皆可为尧舜”。当前的学雷锋精神,不再像过去那么盲目和热情,而是更多了一份思想过滤后的理性。学雷锋应当是理智支配的奉献行动,不应是一阵风式的运动。学雷锋活动不应只是在每年三月抽几天去去残疾人中心,不应只是到政府门口摆几个板凳桌子,不应只是上街擦擦护栏,照几张像,然后上墙上网宣传!新时代的学雷锋活动必须与当前健康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机结合在一起,并坚决杜绝庸俗化、功利化和“空心”化!
雷锋精神应当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很少题词的毛主席之所以为雷锋挥笔,正是因为雷锋精神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殊途同归。雷锋精神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哲学思想和平凡丰富的大众化人生观和世界观。中国文化中自古便有雷锋精神的因子。华夏文明五千年中,层出不群的许多英雄人物身上其实都包含着“雷锋精神”,一年一度各行各业“郭明义”式的先进劳动模范,正是“雷锋精神”最形象生动的体现!我们必须不断挖掘并发扬广大这种先进文化以使我们全面走向小康的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雷锋精神是一种教育理念和人生态度。我们必须通过深入浅出的平凡的爱和善的教育促使整个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这必须成为教育的精髓。因为,一个要普遍实现“中国梦”的社会不仅仅需要法治,更需要全民的自信和自觉,所以,学雷锋活动必须平凡化、常态化、自愿化!雷锋精神的教育必须上升到文化、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高度,必须从“人之初”抓起,必须从官场带头做起。我们要让每一个人明白,雷锋精神不光是去拯救和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我们自己完成人格和精神的升华。在某种程度上,学习雷锋就是一次灵魂的救赎!而我们急需这种“宗教式”的社会感化去防止当前整个社会的浮躁和堕落!我们绝不允许物质的丰富就是精神的坟墓这样的悲剧在我们的社会发生!
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一种雷锋精神。因为,法治所倡导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与雷锋精神的内核是相一致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权力制约、人权保障、社会和谐等等这些法治理念与我们所追求的时代精神息息相通的。雷锋精神也是一种法治精神,那种将其仅仅理解为做好事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
愿雷锋精神之树四季长青,绿满神州,愿雷锋精神的文明之花长开不败,春暖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