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今年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积极性,坚持以“三化”促进人民陪审员真正发挥职能,最大限度激发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正能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思想激励常态化,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激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鼓励陪审员多参审,多调解,将婚姻家庭等简单案件交给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在庭审前独立调解,最大限度激发人民陪审员调解矛盾纠纷的主人翁意识,促进陪审员真正发挥“调解员”职能。
教育培训多样化,有效提高陪审员的工作能力和技巧。积极通过庭审观摩、集中学习、交流座谈、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将陪审员业务学习、法治理念教育等学习活动与法官干警同部署、共安排,以审代训,以学促训,不断提高陪审员的综合素质。
诉讼参与全程化,努力实现陪审员与法官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陪审员了解村情民意、熟悉案件当事人的特点,邀请陪审员参与到文书送达、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后答疑、案件回访等各项环节中来,全程实现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干警的优势互补,促进法理、人情的有效结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