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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中院:涉军案件启动绿色通道 高效快捷保障军属权益
作者:渭南中院 朱小龙  发布时间:2013-07-08 17:19:08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我的案子公正高效的审结了,而且法官又这么积极热情,让我感受到了作为军人家属的光荣和自豪!”这是7月8日上午,驻江苏某部服役的渭南籍军官戚某的妻子石某从渭南中院民一庭法官手中接过被告返还的8000元钱后,激动地说出的一番话。

  2012年10月12日,家住大荔县的原告石某看到出售房屋的广告后,电话联系了被告杨某,看了房屋,询问了房价。10月14日,石某与被告杨某达成买卖房屋协议,双方约定被告将房屋出售给原告,价款为30.6万元,当天交定金1万元,剩余房款分两次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与金额另行协商,确定后再签订书面合同,同时约定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费用。当日原告石某交杨某1万元定金。后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杨某购买张某房产)名下,土地证登记在杨某之子名下,且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该房屋不能过户,无法买卖。为此,石某向杨某索要1万元,遭拒。2012年11月,原告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石某不服,遂提起上诉。原告石某的丈夫戚某得知情况后焦急万分,但部队训练任务繁重不能回来,该部队向渭南中院涉军维权办发函,请求尽快妥善审结。了解情况后,该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对该案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该案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情,积极进行调解,达成了被告杨某于7月8日前返还原告8000元的调解协议,最终仅用8天时间即审结了此案,并将审判结果及时反馈给了部队,该案双方当事人对渭南中院涉军维权运行机制及审判结果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