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在12月6日召开的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将多年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经验与与会全国19家法院代表进行了交流,其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典型作法受到各院好评。且在最高人民法院随后下发的《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雁塔区法院提出的11条建议、举措得到了充分体现。
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雁塔区法院严格落实《决定》精神,完善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四项权力”,建立“四位一体”的培养退出机制,夯实审判部门的质量责任意识,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两年来,该院一审陪审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参与调解的效果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