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12月25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邬一波出席并讲话,会议对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据悉,最高法院于11月22日印发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在之后召开的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汉滨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首批试点的19个法院之一,将开展为期2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改革方案,2015年底人民陪审员数量将由84人增至180人,全国共有10个基层法院入选,汉滨法院位列其中。
邬一波强调,要全面落实“倍增计划”,按照不低于法官人数两倍的比例增补人民陪审员,确保普通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对缓解汉滨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具有一定意义,可以由陪审员组成更多的合议庭同时进行案件审理,对缩短案件审限,提升案件效率意义重大。汉滨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法院,将着手从扩大陪审员规模、完善陪审员任免程序、逐步扩大随机抽取范围、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和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加强陪审员管理等方面开展此次陪审员试点改革工作,扩大推广陪审员诉前调解范围和法官进社区等活动。汉滨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大胆探索,积极稳妥的推进改革试点,不断探索完善陪审员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为陕西其他兄弟法院在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基层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