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工作经验写入“两高”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说,2014年,最高法总结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工作经验,参与县域治理。
据了解,县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经验进入“两高”报告,富县人民法院还是第一个。
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具体做法是:当地各村镇推行“群众说事”制度,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法院以“群众说事”为平台,组织开展“法官说法”,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由包村法官针对“群众说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采取“法制宣讲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电话说,调处纠纷现场说”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开展法制宣传,参与调处纠纷,有针对性地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