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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武功法院强化两个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审判监督
作者:王妮   发布时间:2015-03-25 09:18:25 打印 字号: | |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狠抓四项举措,切实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严防干警触碰高压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确保司法权规范运行。

  武功县法院党组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其列入法院重要议事日程,与法院审判执行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按照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了有关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并认真抓落实,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武功县法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在抓党风廉政工作时,做到“细、勤、诚”。部门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起到领导带头作用;干警积极主动接受领导的提醒指正,及时沟通;对于本部门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本着爱护和关心干警为出发点,善意地提出批评指正,把对干警的管理和监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广大干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秦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