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案件实际审理周期过长的问题,确保审判工作优质高效运转,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清理2015年3月31日前的未结案件中,办理延长、扣除审限和中止审理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以及延长审限两次以上、扣除和中止审理3个月以上的案件。在排查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后,陕西高院组织人员逐案进行评查,确定隐性超审限案件,建立台账,逐案发出督办函,督促限期清结。对案件审限变更不符合法定情形的,除督促承办人限期结案外,同时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处理。陕西高院要求,所有案件必须在7月31日前清理完毕。同时要求,在对隐性超审限案件进行清理的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各个节点的管理,建立起杜绝隐性超审限案件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在年初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陕西高院强调,今年在完善审判管理方面,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将立案、审判、执行每个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实现全程动态实时监控,防止案件积压,提高办案效率。这次专项清理也是陕西法院今年开展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