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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陕西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启动 聚焦“六难三案” 规范司法行为
作者: 刘争远 程靖峰  发布时间:2015-04-02 09:16:52 打印 字号: | |
  在3月31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提出,要牵住规范化这个“牛鼻子”,着力查找和解决影响审判权、执行权独立公正行使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不断厘清和理顺各层级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运行关系,优化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细化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审判权、执行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陕西法院把今年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力求通过解决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司法环节上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效率,确保每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每个裁判结果都符合公平正义的期待。为推动活动进展,陕西法院今年重点开展八大专项行动,即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专项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量刑规范化专项检查,执行案件专项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专项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

  陕西高院要求,要把严格司法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的核心要求,严格落实立案、庭审、裁判、执行、申诉、申请再审、信访工作规定,把规范化建设与司法改革工作进程、司法实践鲜活经验结合起来,以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通过优化审判运行机制、细化审判管理机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架起“高压线”,筑好“防火墙”,把司法权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秦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