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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法院:推行日志式管理 强化陪审员考核
作者:宝塔法院:张晶  发布时间:2015-04-30 15:48:11 打印 字号: | |
图为宝塔法院陪审员刘桂梅正在认真填写《陪审日志》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确保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宝塔法院全面推行陪审日志。

  该陪审日志的填写对象为全院156名人民陪审员,要求日志必须由本人填写,内容包括:陪审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式、进展情况及结果、工作计划、工作心得、问题疑惑和建议。同时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由政工科负责对陪审日志的督查,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审核人在审核时主要看陪审日志是否规范、认真和到位,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和作出的评价如实反映在日志上,并将检查结果与绩效管理、年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目前,陪审日志已成为该院衡量陪审工作的“标尺”,通过梳理每天的工作,可以促使人民陪审员不断加强学习、总结经验、提升素质,为充分发挥其在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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