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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法官:最好的为民就是感同身受
作者:甘泉法院 胡如娟   发布时间:2015-05-15 14:41:27 打印 字号: | |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为了圆我少年梦想,进入校门我选择的专业是法律,毕业后我选择的单位是法院,步入这个行列,融入这个群体,我才真正理解,“法官”不仅仅是从事法律工作者的代名词,更是公平正义的活化身。他们用温度去温暖法律,努力用自己的双手为人民撑起一片公平与正义的湛湛蓝天。 

  我从进法院就在立案庭工作,转眼已第七年,立案庭没有控辩双方的针锋相对,也没有庭审现场的庄重肃穆。更多的是家常里短的纠纷,是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是各种歇斯底里的怒吼和看不出功劳的付出。但我却看到了平凡中的坚守,看到了润物细无声的关怀,看到了一心为民的执着。

  我的内心深处,一直记着一个人,一个步履蹒跚、满脸黝黑的老人,一个有着五个儿子,却和其中四个儿子打过官司的老人。

  还记得,那时已是腊月,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一天下午我正在整理卷宗,突然一个拄着一根粗糙的木棍,衣衫褴褛的老人走了进来,情绪激动,我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是我赶忙上前先扶他坐下,然后递给他一杯热水,一遍劝导他,让他坐下来慢慢说。经了解,老人已经年过八旬,有五个儿子,其中一个是傻子,他和傻儿子相依为命,老人起先有点积蓄,其余四个儿子你借两万,他借三万,把老人钱都拿走后,便觉得他是负担,从此不闻不问了。老人和傻儿子都不会做饭,每天只能吃馒头,煮挂面,连菜都吃不上,病了没钱治,找其他儿子,个个推来推去谁都不管,还恶语相加,把他的拐杖都折断了。老人无奈,只能来到法院,希望法院为他主持公道,为自己争取每个月的赡养费。

  了解案情后,我不禁心中感伤。养儿防老,如果我们的儿女以后也将我们置之不理,我们又该如何?顿时觉得感同身受,想赶快为老人解决这个大难题。介于当事人双方是父子关系,我想尽量还是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最大化减少伤害父子间的感情。于是我叫来了老人的儿子们前来调解,但双方矛盾太深,均不愿意调解,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我们赶快将案件转入业务庭,并为老人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还特意为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以防他由于不懂法律而带来的一系列困扰。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老人的四个儿子每个月出600块的赡养费供老人生活。老人的赡养费得到了落实,我心里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而今,老人也成了法院的“常客”,没事儿的时候就来我们院里的立案大厅坐一坐,找我跟他聊聊天,聊一聊家长里短。我知道在他心里,我已是一个他信任过的朋友了。每每此时,我的心里也很满足,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群众的信任,这对我而言是一种莫大的鼓励。

  立案庭的工作仍然日复一日着,虽然很平凡,虽然能帮到当事人的也很有限,但我依然骄傲,因为我们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第一线。作为一名立案法官,我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践行人民法官的忠贞誓言,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守望和谐,用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为金色的天枰增辉,为赤色的法徽添彩。
责任编辑:秦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