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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法院:发挥陪审员作用 着力推进司法民主
作者:西安市阎良区法院 刘豪  发布时间:2015-10-27 09:46:04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被告人虽然有罪,但基于他是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我觉得应该给予缓刑的机会,让他能回归社会,通过社区矫正帮助他改造。”近日,在一宗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合议过程中,阎良区福美社区工作人员赵荣荣作为陪审员之一,向审判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站在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合议意见。

  像这样在休庭合议过程中上,陪审员主动发声,积极作为已经成了一种常态。“伴随着司法民主的逐步推进,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也得到不断提高。很多时候,我们提出的意见都会被采纳。”赵荣荣表示,这让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感到非常自豪。

  近年来,阎良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通过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先后两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共计47人,近日,为了进一步扩大陪审范围,阎良法院再次计划选任20名陪审员,通过报纸、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选任公告后,社会反响良好,报名踊跃,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在选任过程中,阎良法院始终坚持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法定条件和主要标准,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阎良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全区陪审员的队伍中有老师、医生、社区干部,他们来自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还有一些像赵荣荣一样来自于基层群众,他们能从当地风俗习惯、风土人情、传统道德教化的角度出发,和法官的法律专业性形成优势互补,使裁判结果更易于让公众接受和认可。”

  2015年以来,阎良法院大力提高陪审率、扩大陪审员职能作用。今年1至10月,阎良法院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了100%;人民陪审员除了参加刑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一审案件的审理,还可以参加案件的送达、调解、听证、信访接待等工作。此外,在执行工作中,通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的参与和监督,有效地推动了执行公开工作,为案结事了起到了实质的推进作用。

  同时,为了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阎良法院继续加强对陪审员的培训:履新之后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岗前培训;在重大典型案件的庭审中,必须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同时邀请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观摩,明晰案件的审理流程和方法,监督庭审过程;定期召开培训交流会,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专项培训,大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