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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首次举行人民陪审员“社区宣誓仪式”
作者:安康市汉滨区法院 费朝启  发布时间:2015-11-11 10:55:18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号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11月10日下午15时,随着雄壮的国歌声响起,在鲜红的五星红旗辉映下,安康市汉滨区120余名人民陪审员在新城办香溪社区,面对国徽,立正站姿,庄严举起右手,在领誓人汉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邬一波的带领下,作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公正司法的誓言。

  这是2015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后,陕西法院首次组织的人民陪审员“社区宣誓仪式”,旨在借力基层社区这一工作平台,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感知度和认知度,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让每名人民陪审员牢记自己肩负的庄严使命和崇高责任,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和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履行陪审职责,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据了解,作为全国10个省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汉滨法院高度重视改革工作,迅速落实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2015年5月开始全面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是汉滨法院继2013年入选全国19家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试点法院后,第二次入选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

  宣誓结束后,邬一波院长紧紧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了讲话,就陪审员职权改革、参审方式、评议程序、免职程序、经费保障等做了介绍,重点就案件“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大合议庭”等制度探索,做了经验介绍。邬一波院长最后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希望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陪审职能,为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处理好陪审员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三是希望人民陪审员要时刻牢记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为汉滨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宣誓结束后,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要把誓言落实到具体的陪审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履行陪审职责,清正廉洁,严肃执法,秉公参审。

  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以及新城办部分社区干部代表参加了宣誓仪式。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