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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法院:四项举措实现陪审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11-18 11:35:14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眉县法院今年1至11月份的陪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达300余件。通过近两年的大胆创新工作,该院的陪审工作得到极大提升,唱响了一曲优美的互动旋律。

  完成陪审员倍增计划。眉县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决定, 按照要求分期分批完成了陪审员倍增任务数。审员人数达40人,达到“倍增计划”要求。陪审员人数倍增,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了审判中,促进了司法民主,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陪审员积极发挥陪审职能, 为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实现陪审员全程参审。该院在增强陪审互动举措上亮点纷呈:庭前、庭审、庭后,陪审员全程参与,庭前让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庭审过程中让陪审员对事实问题进行发问,庭后合议时充分听取陪审员的意见。“现在该院要求在庭前、庭审、庭后都邀请我们参与的做法,让我们真正找到了陪审的感觉,充分发挥出我们陪审角色的多属性。”

  拓展培训方式,保障福利待遇。除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初任培训,定期培训的外,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观摩示范庭庭审、参与案件调解、执行,积极探讨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切实增强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同时,将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办案经费开支范围,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待遇,增加其参加陪审的补助,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的积极性。

  给足话语权,“陪审”不“陪衬”。为解决“陪而不审”的现象,眉县法院规定,案件卷宗必须在开庭前给陪审员足够的时间进行阅览,供其详细了解案情。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必须拥有足够的发言时间,给足起发言权。而在陪审员的选择上,该院坚持根据不同案件性质选择具有相应职业经验和背景的陪审员,有助于案件调解结案与公正公平。
来源:眉县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