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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加强陪审制度 促进司法公开
作者:乾县法院 范严忠   发布时间:2015-11-19 15:52:33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自《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乾县人民法院在加强陪审制度上,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履职、保障等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并起到了良性互动的重要桥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中各类经济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依法行使审判权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司法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对促进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保证公正和效率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该院在选任陪审员工作中,一是注重广泛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都是各行各业的骨干,特别是人民调解员在农村基层工作多年、擅长民事调解工作;有的是实践经验丰富、已形成自己独特工作方法;有的是来自特定行业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有的是长期担任人民陪审员,已掌握了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审判实践经验。二是注重在人民调解员中选任人民陪审员。该院把人民陪审工作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监测员“一员多用”职能,在审判活动中会更加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理、合情、合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

  该院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相应的经常性的联络沟通机制,定时、不定时地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通报履职情况,增进所在单位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了解,切实可行地加大了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有效力度,更一步将乾县人民陪审员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