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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严把陪审员选任“四个关口”
作者:岚皋法院 管万琳  发布时间:2015-12-18 10:13:22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岚皋法院从“选任、培训、管理、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为推进司法公开,为缓解办案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严把考察选任关。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深入拟任人选工作单位进行考察,确保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能力强,品行好,并注重从不同行业中选任,做到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更好体现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严把教育培训关。加强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常用法律法规、庭审活动等知识的教育培训,为其订阅《人民法院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等书籍,促进人民陪审员学习充电。

  三是严把集中管理关。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背景和个人特点,通过随机选和特殊选相结合的方式,安排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建立陪审案件登记、月报制度、做到一案一登记,半年一总结。

  四是严把经费保障关。该院抽出部分办公经费用于居住在偏远乡镇的陪审员的伙食补助和车费等相关费用,给陪审员充足的物质保障,极大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