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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执行警务化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10-24 14:35:54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加快执行实施反应能力,在中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铜川两级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改革,推动法警支队与执行局紧密合作,积极推动执行工作警务化,破解“执行难”。

  按照中院对执行警务化的安排,经过同执行局协商,法警支队抽调骨干力量,派出五名干警组成法警支队驻执行局工作小组,强化执行警务,加大威慑程度,加强警务保障,协助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同时,积极加强对区县法院法警的指导。在各级领导重视下,全市法院纷纷采取措施加强法警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警务化业务能力,加强警用装备配置,大力推进执行警务化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其中耀州法院,新区审判庭采取警队领导负责,专职法警进驻执行局工作的方法,配备单警装备,专用执行警务用车,从人力、物力多方面全力保障执行警务化工作的开展。王益、印台、宜君法院在克服安保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院领导的要求,通过警队长负责,法警轮班制度,克服困难,与执行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协调保证执行警力的配备,确保执行警务化的正常开展。

  经过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和法警队伍的紧密合作,2016年1至9月份,截止九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06件,同比上升82.42%,申请执行标的额17.7亿元;已执结911件15.9亿元,执结率69.8 %,标的到位率89.5%。执行工作呈现出“三升一降”态势:即执结案件数上升85.9个百分点,标的到位率上升24.6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上升9.7个百分点,执行信访案件数下降31个百分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272案次,拍卖58案次,罚款38人次,司法拘留32人次,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1306案次,依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242例。
来源:铜川中院信息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