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样戏称:法官就像是居委会大妈,原因是不光要依法裁判,还要给当事人顺气。自从在法院工作以来,我对这句话逐渐有了更深刻地感悟。
法院的核心工作就是办案,法官们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官们需要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交谈去挖掘有价值的东西。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成为法官们查明案件实情、寻找案件突破口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作为一名法官,做好倾听者的角色显得尤为重要。
记得在某个讲座上听到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个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以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败诉的一方仍然不服,想要进行申诉提起再审,然而提起再审需要提供新的证据,败诉一方却什么都没有,但其仍坚持申诉,立案庭法官问其原因,他说自己明白法院判决结果很公正,但是一审和二审的法官们都没有给自己把心里话说完的机会。
再来说说发生在我身边的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羌白法庭朱庭长有次传来一个离婚案件的女方当事人,刚一进法庭,该当事人就声泪俱下的哭诉:法官,你要为我主持公道啊……这一开始就叙说了三四个小时,从家里发生的大小事说到自己的苦楚现状,说着说着,情绪也慢慢平静下来。在这个当事人诉说期间,朱庭长没有打断过她,只是平和的倾听。待当事人心绪缓和下来后,才开始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她表示愿意退让一步,与男方好好沟通。后来她说到:朱庭长,跟你说完,我心里畅快多了,你能不厌其烦地听我絮叨,真的很感谢” 。在这个案件中,我第一次发现倾听的魅力所在。
很多时候,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是堵着一口气,气顺了,案件自然就好办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一个耐心的倾听者,往往比直接释法明理来的重要。作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更要时刻保持耐心与温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