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总有人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不,又有2名年轻人误以为找到了“高薪肥差”,在高额“带货费”的诱惑下,走上了体内藏毒、运毒的歧途。近日,石泉法院公开审理了2起重大运输毒品案,其中一名被告年仅19岁。
迷失的青春 为“带货费”走上体内藏毒歧途
19岁的花样年华,本该是在上大学,或者在为充满梦想的未来而努力打拼。然而,来自四川19岁的王某却走上了运输毒品的不归路,令人痛心不已。
2017年12月底,王某在网上搜索“怎样在短时间内赚到很多钱”,通过网上的链接找到一个QQ群,群里有人加了王某,告诉他带货一次能赚13000元。据王某回忆,他当时也很犹豫。但是因为急需用钱,而且对方承诺给路费,反正自己也没有钱对方也骗不了自己,就答应了。
2018年1月中旬,王某在对方的指示下从成都到达昆明,对方接头的人开私家车将王某及两个贵阳人带到孟连县。到达孟连县后,对方声称他们出事了让王某不要在联系他们。然后,贵阳人又联系了新的带货的。在对方的指示下,他们一行乘车到达中缅边境附近的一个地方。2月1日,王某在宾馆内在对方的监视下吞下了55颗毒品。当日,王某乘车返回孟连县境内,后经普洱市到达昆明,乘飞机到达西安咸阳机场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后王某在先后从体内排出55颗毒品。归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提供线索将和他一样带货贵阳人抓获。
王某由于父母早亡,爷爷奶奶将其一手带大。成年后,因打工辛苦工资又低,生活十分的不如意,上网的过程中被人忽悠可以赚大钱,不料却是运输毒品,令人惋惜。
石泉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运输毒品罪,因有立功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悔恨的泪水 为还“高利贷”财迷心窍
2017年12月中旬,来自浙江29岁的李某,上网时一名QQ昵称为“藏”的人发来一条“想赚钱就联系他”的广告。根据李某的供述,他虽然也心存怀疑,但因为想尽快还清高利贷,他禁不住高额报酬的诱惑,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主动联系了“藏”。
在“藏”的指示下,李某从武昌坐火车来到昆明,后被一辆面包车送至孟连,并乘坐摩托车到达中缅边境地区。12月26日,在中缅边境地区一宾馆的房间里,李某被要求吞下55颗毒品。然后,又经孟连返回到大理。12月27日凌晨,被告人李某由于身体原因在大理机场附近的宾馆房间厕所将23粒疑似毒品排出后丢弃。又于当日乘坐高铁到达西安市,在西安一家宾馆内将体内剩余的32粒疑似毒品物尽数排出体外,清洗后藏匿在双肩包内。12月28日,公安民警宾馆内将李某抓获,并查获其携带的32粒毒品。根据李某的交代,公安民警在大理机场找到了被李某丢弃的23粒毒品。
庭审现场,面对法律的审判,被告人李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留下了悔恨的泪水。然而,时间不能倒流,人终究要为自己犯的错付出代价。
2018年11月30日,石泉法院公开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衷心希望李某如他悔过书所写那样,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槌落下,两名被告人都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留在了“高墙内”,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令人十分痛心,也不禁引人深思。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选择铤而走险?
通过调查发现,这些运输毒品的年轻人大都嫌打工既辛苦又赚不到钱,想通过某些“捷径”来挣大钱。殊不知,毒贩正是利用了他们的这种心理,先以赚钱快、报酬高为噱头,吸引急需用钱的年轻人的注意,接着用垫付来去车旅费等“小甜头”削弱“带货人”的防范心理,最后用后期的大报酬来引诱他们一步步掉进陷阱。
法律风险暂且不提,参与人体藏毒的人可能不知道,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极可能没命!其最大的风险就是毒品容器破裂,这会导致毒品物质进入血液之后,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人就会休克死亡。
而用心险恶的毒贩们,为了营利,全然不顾这些,只顾把活生生的人体作为运毒的“交通工具”,实在是无知者无所畏惧。
在此郑重提醒年轻人即使经济状况不好,也不能铤而走险来运输毒品,特别要留意贴吧、微信群、QQ群等发布的高价招聘信息,遇到“高薪带货”、“高额回报”等信息要特别提高警惕。
最后,还是那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