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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有关岗位技能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8 10:01:50 打印 字号: | |

根据《陕西法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为方便考生应试,明确考试规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现将岗位技能测试事宜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成绩排序,按比例已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的考生。(是否进入“技能测试”对象范围,可详看2019123日“陕西法院网”招聘公告栏中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公示)

二、考试时间

2019223日(星期六)至224日(星期日)。测试时间分别为当日上午9:0012:10,下午2005:30

三、考试地点

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教学楼5楼(地址:西安碑林区友谊东路12号)。

考生可乘坐第252路、33路、612路、313路、700路等公交车到西安交通大学南门站下车,由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北门进入。

四、考试分组

(一)请第12345组的考生,于2019223日上午8:30前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二)请第678910组的考生,于2019223日下午1:30前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三)请第1112131415组的考生于2019224日上午8:30前到达指定考试地点。

(四)考生报考单位及岗位技能测试分组情况可详见附件。

五、考试形式

(一)岗位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中文输入方式进行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使用计算机的中文文字录入技能熟练程度,即“听打”字数记录的准确率。

(二)岗位技能测试用机为台式计算机,操作系统已安装“极品五笔”、“搜狗拼音”、“微软拼音”等常用输入法,计算机输入方法由考生自行选择

(三)考生须使用考场统一提供的标准键盘和词库,不得使用其它自备键盘和词库。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岗位技能测试。身份证遗失的,可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信息证明原件。

(二)考生须按照考试时间、地点的安排及分组,提前到达考点(考点内无社会车辆停放之处,请本地及外地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合理选择个人出行方式,按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

(三)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接受安全检查,并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同时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非考场区域内进行签到、候考。不得有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记入监考记录,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岗位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聘法院的招聘职位数及考生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排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五)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请注意查看“陕西法院网”招聘公告或“陕西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公告栏通知。

附:《陕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岗位技能测试)分组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218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