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法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陕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请查看“陕西法院网”官方网站发布的《陕西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进入面试人员公示》中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
2019年3月3日(星期日)全天。
三、面试地点:
(一)报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人员,请前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西安市曲江雁南五路,电话:029-85558750)
(二)报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灞桥区人民法院、鄠邑区人民法院及蓝田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139号,电话:029-87658257)
(三)报考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秦都区人民法院、渭城区人民法院、三原县人民法院、乾县人民法院、兴平市人民法院、长武县人民法院及淳化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电话:029-33574918)
(四)报考凤翔县人民法院、岐山县人民法院、眉县人民法院、千阳县人民法院、太白县人民法院及扶风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125号宝鸡市行政中心3号楼,电话:0917-3261825)
(五)报考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富平县人民法院、合阳县人民法院及澄城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西段8号,电话:0913-2117536)
(六)报考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边县人民法院、绥德县人民法院、子洲县人民法院、佳县人民法院及清涧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05号,电话:0912-3458023)
(七)报考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台区人民法院、城固县人民法院、洋县人民法院、勉县人民法院、西乡县人民法院、镇巴县人民法院、略阳县人民法院及留坝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2号,电话:0916-2511101)
(八)报考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汉滨区人民法院、旬阳县人民法院、紫阳县人民法院及镇坪县人民法院的人员,请前往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电话:0915-3832706)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面试视为未通过。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9年3月3日上午7:30前到达所确定的面试地点报到,未按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识的服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
(三)面试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单位情况等个人信息包含个人暗示性信息。
(四)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在考场内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考点内无社会车辆停放之处,请考生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按时参加面试,注意出行安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