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白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于刑事处罚……”这份带有“温度”的判决,承载了多少情感辛酸和生命关爱。
“我不后悔!”在庭审中,她瘦弱的身躯颤抖着,像窗外深秋的一片落叶,气氛在这一刻凝结。审判席上的法官及旁听的年轻人为之一怔。法官话锋一转,“你砸车的行为对不对?”“我不应该砸车,我不对……”泪水满含委屈和无奈。
白雪的经历,可谓备尝艰辛。三岁半时,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初中二年级时,父亲去世,她再次失去亲人。残酷的现实,稚嫩的双手毫无招架之势。从此,她便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隔代的情再浓,也无法代替父母的爱。这时,白雪正值青春期,她内心愈发敏感而复杂。双亲的变故,使本来自卑的她,更加害怕世俗的眼光。她多么渴望父母的爱,却犹如沙漠对雨露的期盼,变得遥远而无期;更像一株仙人掌,躲在沙漠深处,在无人看到的地方,捍卫着自己活着的尊言。
正值青春年华的她本该像其他孩子一样快乐的生活,但她却忧心忡忡,或许是因为她别样的生活环境,或许是因为她受到别样的目光,又或许是爷爷奶奶的安慰……机缘,往往在不经意时,柳暗花明。她顿然醒悟,唯有学习,才能改变命运。学习就像是她的救命稻草,安抚着她浮躁的心,她的内心像秋天的湖水,变得平静而深远。
高中,是每个学子最后通向象牙塔的时光,白雪也不例外,她成绩优异,未来一片光明。文理科分班时,她和杨阳分到了一个班。杨阳的出现,就像在平静的湖水里丢了一块石子,荡起无数涟漪和遐想。从此,她精神世界的荒漠,将渐渐苏醒,会有种强大的力量,召唤万物,生根、发芽……。这种情感冲击,是白雪始料未及的,也许,是她早期形成的情感缺陷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某种补偿而引发的兴奋。
通过高考,她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大学。无数心酸和苦难,顿时化作幸福的泪水,付诸东流。
不知是天意,还是造化弄人,她和杨阳都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并分在同一个班里。这种巧合,使得白雪更加相信缘分。她希望见到杨阳,但又害怕见到他,于是就煎熬着……。终于她忍不住了,情窦初开的她开始表白杨阳,但换来的是拒绝。后来,她发现,杨阳开始有意躲避她,她更加痛苦。四年的青春年华,就这样悄然而逝。
记忆里的美,谁也无法抹去。毕业后,杨阳去当兵。她仍在等待,等待春暖花开的那一天。由于这份情感,常使她魂牵梦绕。最后,她便失去了工作。
这场原本就没有结果的“爱情”闹剧,本该落幕,但白雪在自己编织了长达八年的梦里看惯了花开花落,已无法破茧,蜕变成蝶。当爱恋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成为一种自然时,爱恋本身已变得毫无意义。白雪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会毁了自己,于是她想办法,彻底割舍这份情感,步入正常的生活,正是这个思来想去的办法,让她从感情的“受害者”变成了违反国法的“罪犯者”。
那天,白雪驾车来到杨阳的楼下后,打电话叫杨阳出来试图缓和两人的状态,但再次被杨阳拒绝,一气之下的她“飞奔”到杨阳车前,用准备好的铁锤拼命乱砸。只听见阵阵“咚!咚!……”声,她终于把这么多年来的爱恋、怨恨、痛苦和无奈,全部发泄了出来。狂风暴雨之后,灾难就会欣然登场。这个代价,也许白雪并未想太多,或者从未想过想。
事后,白雪主动投案。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此时,审判庭上的白雪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当审判席上的法官了解事情原委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对白雪也是同情有加。仿佛像是看了一场情节曲折的电影或是听了一篇深刻的寓言故事,就连旁听的年轻人也不例外,目光惊诧而怜悯。窗外,黄土高原深秋的天空,清澈而幽深,远处瑟瑟风声掠过群山和树梢,水墨世界的深沉与寓意,敲打着院内繁华落尽的樱花树。
庭审结束。人民陪审员,两眼红润。她说想到了自己的女儿……白雪命苦,希望给她一次机会,不然孩子这辈子完了……。
白雪的爷爷年近八旬,颤巍巍地来到法官面前,老泪纵横,双手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失声痛哭:“我没有看好孙女……”。是啊!白雪早年父母失亲,在冷眼和自卑里成长;成年时,本想倾一生所爱,却难如愿;进而,丢了工作,变成了罪犯。她人生的每一步,总是在遭受一次又一次的无情打击,在自我的否定中渐行渐远。但稍加分析,不难发现,白雪的人生境遇,都与“情”字有关。也许,正是由于白雪早年内心形成的父母情感缺失,才使她过分地迷恋和偏执于异性的情感补偿,当无法弥补时,便采取极端手段,走上了犯罪道路。若真如此,不防试问,白雪的责任,难道由她一人来买单?
办案法官决定,再去一趟看守所。想知道,白雪为什么 “不后悔!”。其实,最重要的是想了解一下她的悔罪程度,法官不想让这个过早尝尽人生疾苦、二十八岁的生命再遭沉重一击。
当再次见到白雪时,明显比庭审时的情绪好了许多,脸上有了笑容。也许,这么多天来,她已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法官的阳光情怀。气氛融洽;书记员认真记录。当问到为什么“不后悔!”时,她沉默了一会,说这些年来她所付出的感情,是她心甘情愿的,所以不后悔。现在她彻底醒悟,监狱出去后,她要开始新的人生……。
法庭根据量刑情节,综合全案背景材料,逐作出了开头一幕的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