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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综述
  发布时间:2020-04-26 14:42:43 打印 字号: | |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激励和保护创新、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说。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4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了“2020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巩富文通报了2019年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
  据了解,2019年,陕西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537件,审结4283件,比2018年分别上涨43.17%和43%。陕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116工程”(应对三个严峻挑战,建设一个创新平台,打造一批精品案例,构建六项协同机制),为陕西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陕西法院高度重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审理涉及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案件,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前沿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对“永和豆浆”“国窖1573”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给予重点保护,制裁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在《红高粱》《黑猫警长》等影视作品侵权案件中加强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陕西法院按照“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全省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基本覆盖了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与各种方式的市场竞争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过程,体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全面性。陕西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改革试验田作用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影响力显著提升。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陕西法院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不断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显著提升;大力倡导诚信诉讼,严厉制裁毁损、隐匿和伪造证据等行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实效性;在新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陕西法院案件调撤率大幅上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陕西法院积极推进以诚信原则为指引、激励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强化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办案中全面支持律师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活动,及时发出律师调查令。面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的实际,省高院推广运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实施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探索速裁工作组、批量案件及关联案件联系人制度,推进裁判文书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陕西法院积极与省自贸办、各级知识产权局、部分高校等分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座谈、联动、协调、创新、合作、通报六大协同机制,签署合作协议,定期沟通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强化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良性互动,构建起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格局;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著作权协会等单位实行信息共享,探索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制度、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2020年,陕西法院将以护航创新发展为己任,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116工程”为抓手,重点抓好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智能化、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国际化、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化“四个提升”,以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打造立体化保护格局,构筑陕西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和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碧侠